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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志律师 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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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摘要:挪用公款往往涉及的金额都很大,符合追诉标准的,要被追究挪用公款罪。那么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和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是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整理最新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仅供参考。

  最新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挪用公款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挪用公款罪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4、挪用公款罪还需要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是公款而使用,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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