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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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给予了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机会,但犯罪嫌疑人能不能够抓住,除了看犯罪嫌疑人表现外,还需要看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出示的证据,能否帮助其获得法院从轻处罚。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从轻处罚需要出示哪些证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希望获得从轻处罚的,准备的证据资料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可咨询刑事辩护律师或请律师处理,但一般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如是未成年人或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如身证份年龄有误的,应当提供出生证、邻居口供等其它能有利证明年龄的证据。
2、如果是聋哑人、盲人,可以准备残疾证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如果是自首的,应提供自首材料。一般可向投案机关索取。
4、如果存在立功的,可提供检举揭发的证据资料,立案及裁判等文书。可向相关办案单位索取。
5、存在精神疾病的,可依法出具鉴定证明。
7、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的,可出示谅解书;积极赔偿的,可出示相关单据等等。
以上只是针对几种常见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进行陈述的,实际上,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不限于上述几种,还有非常多,不同的情形,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资料。因此,这里就没有一项一项地进行细致的分析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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