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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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要是具有法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判刑量刑的时,就会适当地从轻处罚,少判一些刑。但是,要是犯罪嫌疑人没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还能不能够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呢?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犯罪嫌疑人具有酌定情节的可从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除了具有法定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外,还有酌定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所谓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就是法院根据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适当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节的,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偶犯、初犯;
2、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较轻的;
3、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结果的;
4、积极退赃的;
5、主动赔偿经济损失的;
6、犯罪人与被害人有特殊关系需要从轻处罚的;
7、属于“激情犯罪”的。所谓“激情犯罪”,就是犯罪嫌疑人本无犯意,但由于被害人挑逗、刺激等过错行为,导致其实施了犯罪行为的。
值得注意的是,酌定情节不限于上述几种,事实上,酌定情节有很多,需要结合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来定。
当然了,要是涉嫌犯罪,想要获得从轻处罚的,最好就是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未成年人、是从犯、未遂犯等,那样更易被法院从轻发落。倘若没有法定情节的,也可以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存在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如具与被害人有亲属关系、被害人有重大过错、是初犯等等,这样仍有机会获得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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