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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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另一方不肯离婚的可能会进行威胁,特别是因为家暴被请求离婚的,那么便会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过,因为一方不肯离婚,所以起诉离婚的时间较长,那么就要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期限。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按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分为紧急保护裁定和长期保护裁定,保护期限如下:
1、紧急保护裁定的有效期为15天;
2、长期保护裁定的有效期为3至6个月;
3、如果确有必要,经分管副院长批准可以延长至12个月。
当然,为尽快诉讼离婚成功,一方又有家暴行为的,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受害方的伤情鉴定结果;
3、受害方的病历记录或照片;
4、加害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
并且,申请安全保护令后发现对方还继续实施家暴的,可以积极找法院处理,对方将会受到以下的处罚:
1、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能会被训诫或者罚款拘留;
2、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会给予训诫,并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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