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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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男女双方结成夫妻后,应该要互相尊重爱护,若是一方殴打另一方,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但是,有些人爱喝酒,喝醉酒后酒品又不好,醉酒殴打配偶致伤害,那么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人在喝醉酒的情况下,属于病理性醉酒的话,醉酒的人将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无异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所以,偶尔一两次醉酒并殴打配偶的,通常很难认定为家庭暴力。
不过,这种情况若是经常性的,那么将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殴打配偶致其轻伤以上的,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长期醉酒殴打配偶,受有伤害的配偶可以提出离婚。并且,根据以下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若是有长期酗酒行为的,被确认为恶习,并屡教不改的,那么就会被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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