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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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签订合同本意就应该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签订,假如一方当事人不是出于自愿平等签订的合同,而是被迫签订的合同,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下文北京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认定是否被迫签订合同的两种方法:
1、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后签订合同的。例如威胁他人称不签合同将对其或其家人进行殴打,甚至谋害,而迫使他人签订的合同;例如以向社会大众披露他人隐私要挟而签订的合同。
2、对方直接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的合同。如直接殴打他人直至他人签订合同。
被迫签订的买卖合同,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并主张赔偿损失
被胁迫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定为无效的,或者被法院撤销该合同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返还必要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索偿的具体金额
主张赔偿的具体数额,一是可以返还受损失方的实际损失;二是不方便如数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另外,如果被迫签订合同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还应该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具体金额方面,双方商定不了的,由法院依据具体情节来判定。
主张赔偿的操作方法:
当事人被胁迫签订买卖合同后,可以及时收集征集证据资料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并要对方赔偿损失。
在起诉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
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无正当理由,逾期没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消灭,即当事人不能再通过法院起诉撤销被胁迫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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