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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志律师 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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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出纳把公款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吗?

  公司出纳直接接触公司财产,要是因为动了一点贪念,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的,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侵占。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不过,按规定,公司出纳把公款据为己有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但不是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刑法上是两个不同的罪名。

  你要被认定是职务侵占罪的,你首先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就是说,公司出纳侵占的就是公司的财产,要不是自己公司的,那么就是侵占罪了。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是你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你有侵占的行为。而且,你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要达到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

  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如河南是一万元,南方城市1-2万元不等。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也就是说不是你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就可以的,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公司出纳就属于这类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从法律上的规定看,要是犯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就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数额巨大的,就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出纳是国有公司的,公司出纳将公款据为己有将涉嫌构成贪污罪。犯贪污罪的,根据案件情况,处于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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