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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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考试作弊一般只会给予纪律处分,但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特定的考试中作弊,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入刑的考试作弊的的类型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考试作弊罪)。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入刑的考试作弊并不是平常所有的考试作弊都计算在内,它只针对的是国家性质的考试作弊。
国家考试包括哪些?
国家考试是指国家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人事、司法、医疗等职业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活动。
1、国家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考试)
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博士研究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2、资格考试。
包括:教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等;
3、水平等级考试。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4、公务员考试。
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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