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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志律师 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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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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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吵架打闹算家庭暴力么?

  摘要:夫妻之间吵架是非常平常的事情,不少夫妻从嘴角升级到武斗。夫妻间偶尔打架这种普遍的事情可能会让部分人想起家暴,不过夫妻间偶尔的打架不一定会认定为家暴,因为家庭暴力有其认定的标准,平常的小打小闹一般较难认定为家暴。夫妻间如想通过法律来避免家暴侵害最需要正确认识何为家暴。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且未对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则不构成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一般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常见的表现有以下三种情况:

  1、身体暴力具体表现为: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者羞辱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由第三者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等。

  2、精神暴力具体表现为:冷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等等。

  3、性暴力具体表现为: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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