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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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何时才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何时才可以委托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2)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注意: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2、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3、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1)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其他辩护人没有)
2)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其他辩护人没有)
3)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其他辩护人没有)
4)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须经检察院、法院许可)
5)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其他辩护人没有)
6)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其他辩护人没有)
7)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没有)
8)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其他辩护人没有)
9)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其他辩护人没有)
10)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没有)
11)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所有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具有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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