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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志律师 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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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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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是否有时间限制?

  摘要:或许很多人都知道乘人危难之际而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但该怎样撤销合同,该在什么时候撤销合同,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导致遇到这类情况未能及时做出处理,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可撤销

  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是乘人之危订立的,受损害方都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但并不是说,乘人之危合同想什么时候撤销就撤销的,撤销合同有时间限制。

  按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换而言之,撤销乘人之危合同的时间只有一年,从受损害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在这一年内,受损害方都可以随时找律师,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乘人之危合同,追回相应的财产。

  而一旦受损害方逾期一年没有向法院起诉的,乘人之危合同就成了应生效的合同,合同双方都需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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