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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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盐,是必须的日常用品,是刚需,尽管随处可见的商店往往均有出售,但是大量贩卖仍然蕴含着丰厚的利润。因此,生活中,有些人会走私贩卖食盐。但是走私食盐是犯罪行为,需要受到相应刑事处罚。那么走私食盐是怎样量刑判刑的呢?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走私食盐怎样判刑量刑
在实践中,走私食盐是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罪来定罪处罚的,而根据《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罪会如下判刑处罚:
(1)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当然了,法院在判刑前,会根据案件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量刑判刑的。
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坦白、立功、是未成年人等情节的,是可以从宽处罚的;如是累犯、有前科等情况的,也会适当从严处罚。
此外,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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