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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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罪恶之源,但是,生活中,就是有些人不自爱选择吸毒,例如娱乐圈就时常出现聚众吸毒的丑闻,害己害人。那么毒友之间无偿或成本价“借”毒吸食的,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呢?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借”毒吸食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在实践中,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处罚同样也是非常重的,因而,瘾君子们绝不可能轻易拿到毒品,以至毒友之间只能借毒吸食。
只是,毒品的成本非常高的,毒友之间即便是借毒,至起码都需要支付成本价。这实质就是毒品买卖,就涉嫌了贩卖毒品罪。、
如A将毒品成本价转让给B,如果从生活经验来看,涉及金钱交易了,就算是借,而是买卖了,所以就涉嫌贩卖毒品罪。
但是从获取毒品风险、时间成本等各种考虑,成本价转手其实就是“借”了。贩卖毒品犯罪,是既需要有贩卖行为,有需要贩卖的故意。而A根本没有贩卖毒品的意图,也没有丝毫牟利,如认定A犯了贩卖毒品罪的,与实际不符。
那么借毒给朋友吸食构成什么犯罪呢?
瘾君子借毒给朋友吸食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8年12月1日 法[2008]324号)规定:“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348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而隐君子无偿或成本价的“借”毒行为,尽管既不是代购、托购,也不存在牟利的目的,但是同样应该认定其犯了非法持有毒品罪,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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