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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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或许很多人都知道,甚至不少人身边的熟人,就可能有被从公安机关保出来的经历,但要是因此认为中国也有保释制度,那是误解。在我国,能将人暂时保出去候审的的制度,叫取保候审。现阶段适用取保候审,有严格的条件,没有达到条件的,一般都不能将人暂时保出来。因此,对累犯而言,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就看其是否达到取保后生的条件。
累犯一般不适用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如果是累犯,原则上对有累犯嫌疑的人取保候审,是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的,所以对有累犯嫌疑的人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累犯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一般是不会办理取保候审的。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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